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方案

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方案

为深入贯彻省、市关于全面推进“健康”建设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,优化就医环境,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县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。现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,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先政策,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环境,提供老年友善服务,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,维护和保障信息化时代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,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满意度。

到2021年,50%以上的综合性医院、中医医院、康复医院、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。到2022年,80%以上的综合性医院、中医医院、康复医院、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。

二、创建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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